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学校“实干创先年”各项要求,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强化资源整合与协同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校级层面现有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兼顾、精简效能、规范有序、权责对等的原则,对现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系统性精简与全方位优化,推动学校管理决策与施策水平实现全面跃升。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范围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或以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形式印发的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
(二)梳理原则
1.原则上撤销:未经学校批准设立或改变职责任务;工作任务实效性已经变化;承担工作已转变为常规工作;上级相关对应机构已经撤销;长期不开展工作没有保留必要。
2.原则上调整:人员工作职务、工作分工发生变动;成员单位存在增减;成员单位发生变动;挂靠单位发生变动。
3.原则上合并:工作内容相近、工作职责相近、组成人员相同或相近。
4.原则上保留或新增:上级明确要求设立;适用于当前学校工作;工作任务跨部门或需经常进行协调推进。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负责人做好审核把关,在原学校领导小组和委员会统计表(附件1)的基础上进行梳理,于2025年7月9日下班前将梳理后的电子版清单(附件2)发送至党政办公室钱蓉蓉(20219204)站内邮箱。
附件:1.北京农学院议事协调机构统计表
2.北京农学院议事协调机构拟调整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