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文办会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协调
1.工作汇报。拟向学校主要领导当面汇报工作,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时间。
2.协调参会。拟协调学校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经主办单位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原则上至少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需求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并反馈。
3.材料签批。拟请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的材料,需经各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无误,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由二级单位负责同志报批。
4.议题审定。关于拟提请“两会”审议的议题,需各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无误,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原则上至少于会前3个工作日由分管校领导和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共同汇报。
二、材料报送
1.材料准备。会议涉及材料的,原则上应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做好会议材料的撰写、汇总、初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议程、会议主持词、参会人员发言材料、讲话代拟稿等。会议材料格式要按照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和学校要求撰写,做到语句通顺、逻辑清晰、规范准确。
2.材料审核。会议主办单位在材料报送前,要做好各项材料规范性审查,并征集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需经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至少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将全套会议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由党政办公室复核后统一报送。
3.材料要求。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要严把公文质量关,在成文报送党政办前要深入酝酿、充分研究,保证措施可行、内容合法合规、依据准确充分,做到观点明确、语言精炼、格式规范、附件齐全,杜绝错别字、数据统计错漏、内容前后矛盾或重复等质量问题,确保文稿质量。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联系方式:综合科吴江磊4134、秘书科耿岩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