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处务会议是讨论、决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二、党政办公室处务会议参加人员为:党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各科(室)科长(主任)。
三、党政办公室处务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文秘科科长负责记录。会议列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商定。
四、党政办公室处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商副主任提出,也可先由副主任提出,经主任确定。
五、党政办公室处务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
1、研究讨论党政办公室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2、讨论党政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年终工作总结,以及报送到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讨论党政办公室下属工作人员的聘任和任免;
4、讨论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事宜;
5、研究党政办公室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岗位津贴的发放,讨论通过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6、研究讨论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青年干部的培养等工作;
7、根据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研究讨论对党政办公室经费、资金的管理,讨论决定党政办公室重大财务收支等问题;
8、听取党政办公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检查、督促;
9、研究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六、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