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是党政办公室人员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研讨工作、通报情况的工作会议。
二、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政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
三、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商副主任提出,也可先由副主任提出,经主任确定。
四、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文件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有关决定,并组织学习、讨论、落实;
2、通报党政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奖惩决定;
3、传达党政办公室内部管理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听取群众意见;
4、组织业务交流和工作研讨;
5、其他需要在会议上通报和沟通的事项。
五、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